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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 为加快建设经济文化强省提供坚强纪律保证
发布时间:2012-06-01  点击量:

——中国共产党山东省第九届纪律检查委员会向中国共产党山东省第十次代表大会的工作报告


(2012年5月28日中国共产党山东省第十次代表大会通过)


  中国共产党山东省第九届纪律检查委员会向中国共产党山东省第十次代表大会报告五年来工作情况和对今后工作的建议,请予审议。

  一、过去五年工作回顾

  省第九次党代会以来的五年,是我省改革开放不断深化、综合实力大幅提升、人民生活持续改善、党的建设全面加强的五年,也是反腐倡廉建设扎实推进、不断取得进展的五年。省委、省政府坚定不移抓发展、旗帜鲜明反腐败,在全面推进经济社会发展的同时,始终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思路更加清晰、措施更加有力、成效更加显著。各级党委、政府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纳入总体规划,与经济社会发展和党的建设一起部署落实、一起检查考核。省纪委和各级纪委在中央纪委和省委坚强领导下,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和省第九次党代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坚持反腐倡廉战略方针,严明党的纪律,加强作风建设,坚决惩治腐败,认真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积极构建山东特色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全省反腐倡廉建设不断取得新进展新成效,圆满完成了省第九次党代会确定的各项任务,为加快建设经济文化强省提供了有力保证。

  (一)强化监督检查,保证了中央和省委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对中央和省委重大决策、重要工作、重大活动及时跟进、积极参与,加强监督检查,保证政令畅通。把严肃政治纪律放在首位,加强政治纪律执行情况监督检查,教育引导党员干部讲政治、顾大局、守纪律,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自觉同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决维护中央权威。把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作为重要职责,对扩内需促增长政策落实情况开展集中检查,确保项目按时开工建设、配套资金足额到位、发现问题认真整改;加强对转方式调结构、保障和改善民生、做好“三农”工作、耕地保护和节约用地、节能减排和环境保护、房地产市场调控、管理通胀预期、水利改革发展等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及时纠正和处理违纪违规问题。对支援北川、玉树灾后重建和援疆援藏政策措施落实情况开展监督检查,保证援建工作廉洁高效。对山东半岛蓝色经济区和黄河三角洲高效生态经济区建设情况开展监督检查,推进重点区域带动战略实施。加强换届纪律监督检查,开展换届风气专项巡视,严肃查处违反组织人事纪律行为,营造了风清气正换届环境。

  (二)加强作风建设,营造了干事创业良好氛围。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的建设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和省委《关于加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的实施意见》,坚持抓领导带头、抓作风养成、抓机制建设,督促党员干部严格落实厉行节约有关规定,改进文风会风,坚持领导干部集中下访、定期接访制度,大兴密切联系群众、求真务实、艰苦奋斗、批评和自我批评之风。扎实开展“作风建设年”活动,加大作风整顿力度,认真解决“冷、浮、庸、奢、散”问题。坚持以作风建设为突破口优化发展环境,对损害发展环境的行为进行专项整治,解决了一批突出问题。加大效能监察力度,全省受理行政效能投诉22038件,6887名公务人员因不作为、乱作为受到追究。扎实推进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全面开展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清产核资工作,全省创建农村党风廉政建设示范村9080个,98%的村建立村务监督委员会。国有企业、高等院校反腐倡廉建设稳步推进,城市社区、非公有制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反腐倡廉工作取得新的进展。

  (三)严肃查处案件,保持了惩治腐败强劲势头。坚持把查处案件作为惩治腐败的重要手段,加大办案力度,严肃党纪政纪,坚决惩处腐败分子。2007年6月至2012年4月,全省纪检监察机关共受理信访举报297003件(次);立案51508件,其中大案要案10774件;结案51613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51124人,其中市厅级及以上干部78人,县处级干部743人;移送司法机关1239人。通过办案挽回经济损失20.8亿元。严肃查处了段义和、张锐、郭作贵、陈延河、郭伟时、马厚亮、郎庆田等一批大案要案。查办商业贿赂案件6750件,涉案金额6.8亿元。查处了一大批严重损害群众利益的案件。在办案工作中,正确掌握政策,宽严相济,教育挽救了一批党员干部。坚持实事求是,为一些党员干部核实澄清问题,保护了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严格依纪依法安全文明办案,加强案件监督管理,完善办案工作制度,办案水平进一步提高。加强案件审理和申诉复查工作,切实维护被调查人合法权益。充分发挥办案治本功能,针对办案中发现的问题,加强制度建设、强化警示教育、改进监督管理,取得良好的政治效果、法纪效果和社会效果。

  (四)开展纠风治乱,解决了一批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坚持把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作为反腐倡廉工作重点,不断加大纠风和专项治理工作力度,一批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和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得到解决。认真治理教育乱收费,80%的县实现教育乱收费零举报。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开展以省为单位的网上药品集中采购,中标价格下降18%。开展强农惠农资金专项检查,累计纠正违规资金13.2亿元。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监督检查,查处问题1.8万个。在全国首批一次性全部撤销44个政府还贷二级公路收费站,治理公路“三乱”成果得到巩固。加强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参与安全事故调查779件。加强对社保基金、住房公积金、扶贫资金和救灾救济资金以及其他政府专项资金的监管,查处违规资金30.6亿元。开展征地拆迁、保障房建设情况专项检查,查办了一批违规违法征地拆迁案件。深化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全省民主评议范围扩大到61个部门和行业,政风行风热线实现省市县三级联动和多种媒体联动。开展公款出国(境)旅游问题专项治理,全省党政机关和财政拨款事业单位因公出国(境)团组、人数和费用持续下降。开展“小金库”和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清理“小金库”涉及金额4.8亿元;排查工程建设项目1.3万个,整改问题2万多个,查处工程建设领域违纪违法案件430件。开展评比达标表彰项目专项治理,撤销各类评比达标表彰项目6879项,占总数的98%。治理庆典、研讨会、论坛过多过滥和公务用车问题,取得阶段性成果。做好全省反腐倡廉新闻发布工作,对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及时回应、妥善处理。

  (五)严格教育监督,促进了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坚持每年一个主题,在全省党员领导干部中开展教育活动。建立了一批廉政教育基地,树立了一批勤政廉政典型,有针对性地开展示范教育和岗位廉政教育;通过剖析案例、党内通报、走进警示教育基地等多种形式开展警示教育,筑牢党员干部拒腐防变思想道德防线。加强廉政文化建设,建立示范点4237个,扎实开展廉政文化“六进”等活动,营造廉荣贪耻良好氛围。着眼加强监督,关口前移,全省任前廉政谈话9.8万人次,述职述廉48.3万人次,各级纪委负责人同下级党政主要负责人廉政谈话8.4万人次。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认真把好干部廉政关。加强巡视监督,对各市、县进行两轮巡视,开展对省直部门和省属企业、高等院校巡视,注重巡视成果运用,及时发现和解决领导班子建设、廉政建设等方面的问题。全面开展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工作,制定了加强廉政风险防控管理的意见,市、县和省直部门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工作扎实推进。落实各项公开制度,95%以上的基层党组织实行党务公开,政务、村(居)务、厂务和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不断深化,县委权力公开透明运行试点取得进展。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开展学习宣传、自查自纠和专项检查,全省8.9万名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加强了对配偶子女均已移居国(境)外国家工作人员的管理,查处领导干部违反规定收送现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涉及金额977万元,清理纠正领导干部违规住房4897套,党员干部廉洁从政自觉性进一步提高。

  (六)推进改革创新,深化了从源头上预防腐败工作。认真落实中央《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和我省《实施办法》,着力构建“6+1”惩防体系工作格局,完善案件查处、廉政教育、廉政风险防控、权力公开运行、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群众权益保障六项机制,建立以信息化为支撑的科技防腐网络,统筹推进反腐倡廉各项工作。着力加强制度建设,制定反腐倡廉法规制度建设三年规划,开展“制度创新年”活动和制度廉洁性评估试点,健全完善反腐倡廉教育、监督、预防、惩治制度,通过宣传、检查、问责等措施,狠抓制度执行,促进了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的有效机制进一步形成。着力用改革、开放、市场、公开、科技的办法防治腐败,深化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会同有关部门扎实推进行政审批、干部人事、司法、财税、投资、国有资产管理等体制制度改革,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不断深化,省级行政审批事项精简72.4%,承诺审批时限平均缩短30%以上;按照统一综合监管机构、统一交易平台、统一管理制度、统一评标专家库、统一行业自律组织的要求,稳步推进公共资源交易规范管理。积极探索“制度+科技”预防腐败的路子,落实《关于运用现代科技手段预防腐败的意见》,持续加大资金投入,整合省、市和省直部门网络资源,实现联网运行;建成省电子监察中心,并与市、县联网,对行政审批、公共资源交易、便民服务等实时监控,运用现代科技手段预防腐败工作实现新突破。

  (七)注重自身建设,提高了履职能力和水平。省纪委常委会重视加强自身建设,健全完善并坚持领导班子理论学习、民主决策、调查研究、联系群众、接受监督等制度,以创新的精神谋划思路,用改革的办法破解难题,靠务实的作风狠抓落实。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做党的忠诚卫士、当群众的贴心人”主题实践活动和“创先争优、争做齐鲁先锋”活动,加强学习型机关建设,组织学习培训和挂职锻炼,纪检监察干部综合素质不断提高。开展“纪委书记在线访谈”等活动,增强了纪检监察工作的开放性。深化纪检监察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加大干部公开选拔、竞争上岗和轮岗交流力度,增强了干部队伍活力。加强纪检监察组织建设,本着“整合力量、归口派驻”的原则,全面完成市、县纪检监察派驻机构统一管理体制改革;落实中央纪委有关文件规定,县级纪检监察机关建设明显加强,乡镇纪检组织力量进一步充实,省管企业纪检监察组织建设积极推进。加强纪检监察干部教育、管理和监督,严守纪律,弘扬优良作风,树立良好形象。

  过去的五年,全省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在继承中发展、在创新中提高。领导机关和党员干部作风进一步转变,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机制不断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框架初步形成,腐败现象滋生蔓延的势头有所遏制,人民群众对反腐倡廉工作的满意度逐步提高。这些成绩的取得,是中央纪委和省委高度重视、坚强领导的结果,是各级各部门齐抓共管、密切配合的结果,是广大人民群众大力支持、积极参与的结果,是全省纪检监察干部认真履职、努力工作的结果。

  过去的五年,我们进一步深化了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规律的认识。主要是:必须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把反腐倡廉建设放在党委、政府工作全局中来谋划和部署,贯穿于经济、政治、文化、社会以及生态文明建设各个领域,体现在党的建设各个方面,实现同频共振、协调发展;必须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认真解决反腐倡廉建设中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坚决维护群众利益和社会公平正义;必须坚持标本兼治、惩防并举,加快构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做到惩治更有力、预防更有效;必须坚持与时俱进、改革创新,推进理念思路、工作内容、方式方法和体制机制创新,不断提高反腐倡廉建设科学化水平;必须坚持统筹兼顾、突出重点,以重点工作带动全局工作开展,以关键环节突破带动整体工作推进;必须坚持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完善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委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依靠群众支持和参与的反腐败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巩固合力推进反腐倡廉建设的良好局面;必须坚持夯实基础、提高素质,切实加强纪检监察机关自身建设,提高纪检监察干部政治素质、理论水平和业务能力,为深入推进反腐倡廉建设提供坚强组织保证。

  在充分肯定成绩的同时,也要清醒地看到,当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面临着成效明显和问题突出并存、防治力度加大和腐败现象易发多发并存、群众对反腐败期望值不断上升和腐败现象短期内难以根治并存的复杂局面,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任务依然艰巨。腐败现象在一些领域仍易发多发,党员领导干部违纪违法案件时有发生,一些腐败案件涉案金额巨大、社会影响恶劣;党员干部作风和廉洁自律方面仍存在不少问题,一些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和不正之风尚未得到有效解决;一些地方和单位反腐倡廉任务落实不到位、制度执行不够好,对领导干部的监督还需要进一步加强;反腐倡廉工作仍然存在薄弱环节,纪检监察机关自身建设还有差距等。这些问题必须引起高度重视,采取措施切实加以解决。

  二、今后五年工作建议

  今后五年,是我省在科学发展道路上实现经济文化强省建设新跨越的关键时期,经济社会发展呈现出新的阶段性特征,改革发展稳定的任务繁重而艰巨;党面临执政、改革开放、市场经济、外部环境的考验和精神懈怠、能力不足、脱离群众、消极腐败的危险,落实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任务更为紧迫,新的形势和任务对反腐倡廉建设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全省各级纪律检查机关必须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忧患意识和责任意识,以更加坚定的信心、更加坚决的态度、更加有力的举措,坚定不移地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今后五年全省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反腐倡廉战略方针,坚决维护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继续加强以保持党同人民群众血肉联系为重点的作风建设,继续加强以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为重点的反腐倡廉建设,切实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不断提高反腐倡廉建设科学化水平,努力开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新局面,为加快建设经济文化强省、谱写山东人民美好生活新篇章提供坚强纪律保证。

  (一)以严明党的纪律为重点,着力加强监督检查

  坚决维护党的政治纪律。加强政治纪律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坚定政治立场和政治方向,增强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做到在大是大非面前头脑清醒、在大风大浪面前立场坚定、在关键时刻经得起考验,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决维护党的团结统一。加强对党的政治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坚决反对和纠正散布违背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的意见、公开发表同中央的决定相违背的言论、对中央的决策部署阳奉阴违、泄露党和国家秘密、参与各种非法组织和非法活动、编造和传播政治谣言及丑化党和国家形象等行为。对违反政治纪律的,依纪依法严厉惩处。

  加强对中央和省委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围绕促进科学发展,会同有关部门开展对加强宏观调控、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保障和改善民生、耕地保护和节约用地、节能减排和环境保护、水利改革发展、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文化改革发展、援疆援藏、重点区域带动战略、生态山东建设等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坚决纠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行为,确保政令畅通。健全完善监督检查工作机制,提高监督检查科学化水平。

  (二)以密切党同人民群众联系为重点,着力加强作风建设

  加强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作风建设,维护党员干部作风纯洁。围绕推动科学发展,弘扬求真务实作风,加大作风整顿力度,认真解决官僚主义和形式主义、搞“形象工程”和“政绩工程”等问题;加强效能监察,促进勤政廉政,积极推行党政机关绩效管理,全面推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制度,认真解决庸懒散软等问题,严肃处理不作为、乱作为行为,提高行政效能,优化发展环境。围绕保障和改善民生,弘扬密切联系群众作风,督促领导干部落实基层调研、集中下访和定期接访等制度,推行直接联系和服务群众制度,解决脱离群众、漠视群众疾苦等问题。围绕增强党内生活原则性,弘扬批评和自我批评作风,加强民主集中制执行情况监督检查,坚决反对各种庸俗作风。围绕促进廉洁自律,弘扬艰苦奋斗作风,督促党员干部自觉执行《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认真落实厉行节约有关规定,从严控制楼堂馆所建设,严格“三公”经费预算管理,积极推进“三公”经费公开,坚决纠正讲排场、比阔气、挥霍公款、铺张浪费等不良风气;继续整治领导干部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谋取不正当利益或为亲属及身边工作人员谋取利益、私自从事营利性活动、违反规定干预和插手市场经济活动等廉洁自律方面的突出问题。把作风建设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范围,建立作风建设长效机制。

  (三)以有效防治腐败为重点,着力构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

  以加快构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为目标,认真落实中央《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年工作规划》,制定我省《实施办法》,进一步完善山东特色“6+1”惩防体系工作格局,将惩治的威慑力、教育的说服力、制度的约束力、监督的制衡力、改革的推动力、纠风的矫正力和科技的支撑力有机结合,健全防治腐败长效机制。

  加大查办案件工作力度。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方针,严惩腐败,严明党纪,维护党员干部队伍纯洁。以查办发生在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中的案件为重点,严肃查办贪污贿赂、失职渎职案件,严重损害群众经济权益、政治权益、人身权利的案件,工程建设、房地产开发、土地管理和矿产资源开发等领域的案件,国有企业和金融机构中内幕交易、关联交易、利益输送的案件,违反政治纪律和组织人事纪律的案件。严肃查办商业贿赂案件,加大对行贿行为的处罚力度。切实抓好信访举报、案件检查、案件审理和案件监督管理工作,严格依纪依法安全文明办案,不断提高办案水平。充分发挥反腐败工作领导小组作用,加强对查办案件工作的领导和组织协调。完善纪检监察机关与组织、审判、检察、公安、审计等单位的协作配合机制,积极探索跨区域协作办案的途径和方法,健全防范腐败分子外逃机制。坚持宽严相济、区别对待,惩处腐败者,追究诬告者,教育失误者,支持改革者,鼓励创新者,保护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注重发挥查办案件的治本功能,促进惩治成果向预防成果转化。

  加强反腐倡廉教育。围绕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加强理想信念教育、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教育、党纪政纪条规和国家法律法规教育以及从政道德教育,深入开展示范教育、警示教育和岗位廉政教育,深入开展以促进党员干部廉洁从政为主要内容的主题教育活动,注重创新方式方法,增强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维护党员干部思想纯洁。健全廉政教育组织领导、活动载体、督查考评和保障机制,促进反腐倡廉教育常态化。把廉政文化建设纳入全省文化建设总体布局,充分发挥我省优秀传统文化、红色文化等优势,打造“齐鲁清风”廉政文化品牌,提高廉政文化的影响力和渗透力,营造廉荣贪耻的良好社会氛围。

  推进反腐倡廉制度建设。着眼解决党内在思想、组织、作风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以制约和监督权力为核心,以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各项制度为重点,加强总体规划,注重实体制度与程序制度相互衔接配套,形成内容科学、程序严密、配套完备、有效管用的反腐倡廉法规制度体系。重点完善加强党政正职领导干部监督、防止利益冲突、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党务公开等方面制度规定。认真总结基层创造的经验做法,使之上升为制度规范。积极推行制度廉洁性评估,加大反腐倡廉制度落实力度,健全制度执行监督机制和问责机制,提高制度执行力。

  健全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机制。认真落实党内监督条例,严格执行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述职述德述廉、诫勉谈话、询问质询、经济责任审计、信访监督等制度,坚持并完善纪委负责人同下级党政主要负责人廉政谈话制度,试行县级党政班子成员向同级纪委全委会述廉和接受评议制度。加强对各市、省直部门、高等院校和国有企业的巡视,加大对县巡视力度。深入推进党务、政务、司法、厂务、村(居)务和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扩大县委权力公开透明运行试点范围。积极探索上级纪委支持和协助下级纪委加强对其同级党委常委会成员进行有效监督的办法。强化纪检监察派驻机构对驻在部门的监督。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把好廉政关。全面推行廉政风险防控管理,突出重点领域、岗位和人员,深入排查廉政风险点,制定落实防控措施,确保权力正确行使。

  深化体制机制改革。从规范权力运行、健全市场机制入手,加大改革创新力度,会同有关部门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干部人事、司法、财税、投资、国有资产管理等体制制度改革,力争在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取得突破,着力解决滋生腐败的深层次问题。积极稳妥推进职务消费制度改革,推进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全面推行财政公务卡制度。推进省市两级建立集中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规范公共资源交易行为。推进社会诚信体系建设,建立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坚持以信息化为支撑,加大科技防腐工作力度,加快建设和完善电子政务和行政审批、行政处罚、财政专项资金、政府性投资项目资金电子监察系统,充分发挥现代科技手段在预防腐败中的作用。

  (四)以维护人民群众利益为重点,着力加强纠风和专项治理工作

  深入开展纠风和专项治理。加强对社保基金、住房公积金、扶贫资金和救灾救济资金、慈善募捐资金以及其他政府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清理大型零售企业向供应商违规收费,治理物流领域乱收费和公路“三乱”、银行业金融机构收费以及电信领域侵害消费者权益问题,开展强农惠农富农政策落实情况监督检查,治理涉农乱收费和侵害农民土地权益问题。坚决制止向企业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问题。巩固治理公款出国(境)旅游、“小金库”、评比达标表彰等专项工作成果,深化对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庆典研讨会论坛过多过滥和公务用车等问题的专项治理,开展保障房建设与分配、财政性资金管理、金融领域和中介组织腐败、公款送礼送卡、公务员离退休后违规从业等问题专项治理和专项检查。

  加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大力加强农村党风廉政建设,深入开展农村党风廉政建设示范村创建活动,严格执行和健全完善重大事项民主决策和村务监督委员会制度,构建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平台、党务政务村务公开平台和县乡村便民服务网络平台。加强国有企业党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完善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规范薪酬管理和职务消费,促进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加强高校反腐倡廉建设,认真解决招生录取、基建工程、科研经费、学术诚信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加强城市社区、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新社会组织反腐倡廉建设。

  坚决查办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把查办发生在基层的违纪违法案件工作放在重要位置,坚持实事求是、因地制宜,突出重点、抓住关键,严肃查处征地拆迁中的腐败问题,矿产资源开发等领域的腐败问题,各类学校办学中乱收费问题,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的腐败问题,食品药品制假售假的腐败问题,国有企业领导人员侵占国家、集体利益和侵害职工群众权益的腐败问题,基层干部吃拿卡要、收受财物的腐败问题,执法不公、为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的腐败问题,基层干部买官卖官、拉票贿选等腐败问题,基层干部作风粗暴、欺压群众、奢侈浪费等腐败问题,坚决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

  充分发挥人民群众在反腐倡廉建设中的重要作用。进一步发展党内民主,保障党员的知情权、参与权、选举权和监督权。完善公开承诺、质询听证、民主评议、民意调查和征求群众意见制度,认真听取群众意见,接受群众监督。加强和改进信访举报、效能投诉工作,畅通受理渠道,健全举报人和证人保护制度,完善腐败问题及时揭露和发现机制。重视新闻媒体的舆论监督,加强对反腐倡廉网络舆情的收集、分析、研判和处置,积极回应社会关切。

  (五)以提高素质能力为重点,着力加强纪检监察机关自身建设

  以思想政治建设为根本、领导班子建设为重点、干部队伍建设为基础、制度建设为保障,切实加强纪检监察机关自身建设。加强各级纪委领导班子建设,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进一步坚持和完善理论学习、民主决策、调查研究、联系群众、接受监督等制度,增强班子凝聚力和战斗力。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学习教育,推进学习型机关建设,着力提高纪检监察干部整体素质,提高服务保障和促进科学发展能力、做好群众工作和维护社会和谐稳定能力、有效防治腐败能力。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实行资格准入,加大干部培训、公开选拔、竞争上岗、挂职锻炼、轮岗交流力度。加强对纪检监察干部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健全强化预防、及时发现、严肃处理的管理监督机制,努力建设一支忠诚可靠、服务人民、刚正不阿、秉公执纪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完善省市县派驻机构统一管理工作机制,巩固和扩大县级纪检监察机关建设成果,加强乡镇纪检组织建设,推进纪检监察工作体制机制创新。加强城市社区纪检组织建设,规范未派驻(出)部门、国有企业、高等院校和金融机构纪检监察机构建设,积极推动非公有制企业建立纪检组织。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积极协助党委、政府制定反腐倡廉建设的总体规划和实施方案,督促各级领导班子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督促职能部门履行好监管主体责任,形成推进反腐倡廉建设整体合力。

  省第十次党代会开启了加快建设经济文化强省的新征程,全省各级纪律检查机关肩负着光荣而艰巨的使命。我们要紧密团结在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在中央纪委和省委坚强领导下,坚定信心,锐意进取,扎实工作,不断开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新局面,为全面实现省第十次党代会提出的奋斗目标作出新贡献,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

  来源:大众网-大众日报


(编辑:胡亚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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